人類長壽的真象-永恆的長壽夢

全世界最長壽的人

在過去沒有正確出生死亡記錄的年代,要正確去評估一個人的年齡,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,每個人都可以在自己夠老的時候為自己加上年紀,而成為社會尊敬的對象,這種情況中外皆然。歐洲有些國家,如丹麥、法國,約從十九世紀末,就將出生登記列為法律明訂的事項。瑞典則在更早的十八世紀中葉,便開始保留國民的出生死亡記錄。美國直到一九四○年,才開始全面要求出生登記。

研究人員發現,在西方國家的年齡很不可靠,可是在中國漢族則不然。在漢族中,即使不識字的文盲都知道他的出生年月日,因為在中國文化中,生辰八字是非常重要的,這反而是件很特殊的事。

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二日,一位出生在法國南部亞耳(Arles)地方的卡門女士(Janne Louise Calment),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有可靠記錄超過一百二十歲的人瑞。她在一九九七年離開人世時,留下一百二十二歲的最長壽記錄。至於其他更高壽的傳記,就只能視為傳說了。

什麼是長壽?從平均餘命談起

整個人類文明發展的歷史,與人類對抗疾病、追求健康、延長生命的歷史是相吻合的。一百五十年前,美國男性白人零歲時之平均餘命只有38.3歲,而女性白人的平均餘命則只有40.5歲,到了1950年代,此時美國男性白人的平均餘命,已到了66歲,而女性亦達到72歲。到了2003年,男性已達到75.4歲,而女性則達到80.5歲。這樣長足的進步,似乎表示現在的人比以前不容易老。但,真的是這樣嗎?這得從平均壽命的意義說起。

所謂的平均壽命,是指每一個人死亡時年齡的平均。因此假設人群中有許多人在嬰幼兒或年齡時死亡,就會把平均數整個拉下來。如果用平均餘命的觀念(Life expectany)來看,則可以看出在不同年齡層時,可以預期的未來存活時間。舉例而言,「零歲時的平均餘命」,也就是孩子一生下來時,預計他可以存活的平均年數,這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平均壽命;而「六十歲的平均餘命」,則是一個人如果可以安然活到六十歲時,預估他將來可以再存活的年數。以美國男性白人為例,一百五十年前,零歲白人的平均餘命約四十歲,到了二○○三年則到了七十五歲;但是如果從各年齡層的平均餘命來看,也就是一百五十年前是七十歲的人,預計他平均可再活十年,然而在二○○三年時,一個七十歲的老人,則預期可再存活約十三‧五歲。一百五十年前是十,一百五十年後是十三‧五歲這透露出過去一百五十多年來,人類在壽命努力上的成就,主要集中在大量減少嬰兒及兒童的死亡率,對於老化以後是否能活得更久些,似乎幫忙不太大。